特伦斯

译自俄语

Терен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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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名:特伦斯·阿瑟·莫罗

年龄:20岁

出生地:英格兰北部一个沿海小镇

家庭:母亲是小学低年级教师,父亲是退役军官,现在是私人公司的保安。有一个妹妹(相差6岁)。

童年

特伦斯出生时,他的父母已经对生孩子绝望了,所以生命的最初几年,他被过度的、几乎令人窒息的关怀包围着。母亲把他捧在手心里,而父亲是个老派的人,认为男孩就该被培养成“男子汉”。这两个极端——母亲的溺爱和父亲的严厉管教——从很小的时候就在特伦斯内心制造了冲突。

他很快明白了:要得到父亲的认可,就必须坚强,不能哭,不能抱怨。要得到母亲的温暖——只要微笑,说她想听的话就够了。就这样,他学会了在不同的人面前做不同的人。不是出于恶意,而是出于孩子简单的生存本能。

妹妹出生后,母亲的注意力骤然转向了她。那时特伦斯六岁。他没有大发脾气,没有公开嫉妒——只是变得更爱大声逗趣,更爱做鬼脸,用一切方式吸引注意。如果没人注意到他,他就觉得自己仿佛在消失。这种对不被看见的恐惧永远留在了他身上。

学校

小学时,特伦斯是人见人爱的宠儿:开朗、风趣、有表演天赋。老师们因为他的魅力而原谅他的淘气,同学们也愿意亲近他。但即便那时,他已经本能地在身边构建起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圈子。如果有人试图盖过他的风头,特伦斯不会公开生气。他会找到办法温和地嘲讽对手,让对方陷入尴尬的境地,然后装作“自己没那个意思”。

到了初中,一切都变得更复杂了。青少年之间的等级秩序出现了,特伦斯既不是最高的,也不是最擅长运动的,有几次自己也成了被嘲笑的对象。那些片段虽然短暂,却非常痛苦。他记住了一个关键:人们要么嘲笑你,要么跟你一起笑。没有第三种可能。他选择了自己的一方。

到了高中,他把讽刺的艺术打磨到了外科手术般的精准。人们怕他,却又想和他交朋友。他善于读人:看得出谁需要什么,谁害怕什么,谁崇拜谁。他并不总是把这用在坏处——很多时候他真心帮助别人、支持别人、给人建议。只是他永远记得,谁欠他什么。

青春与第一段认真的感情

17岁时,特伦斯坠入了爱河。第一次真正的、爱到发抖的那种。那个女孩比他大两岁,明亮、独立、性格坚强——她没有在第一眼就被他的魅力征服,而正是这一点吸引了他。他们交往了将近一年半。

这段关系起伏不定:时而无比亲密,时而为无谓的小事争吵。特伦斯会嫉妒,但从不承认,用“玩笑”贬低她的成就,索要关注,自己却浑然不觉。他是真心爱的,但他的爱是自私的、黏人的、焦虑的。

分手是她提出的。她对他说了一句话,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记住了:

“你不让别人做自己。你要么改造他们,要么摧毁他们。然后你还纳闷他们为什么离开。”

他装作无所谓。笑了笑,告诉朋友们本来就是他想分手的。可到了夜里他睡不着,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她的话。他痛苦吗?是的。他吸取教训了吗?形式上——是的。他决定以后再也不会那样“投入”了。亲密就是脆弱。最好做那个先离开的人。

成年生活

大学毕业后,特伦斯换了好几份工作,哪儿都没待太久。不是因为懒惰或不称职——而是一旦他上手了、不再感到挑战,就会很快觉得无聊。他需要一个能让他成长、被看见、影响他人的环境。办公室的例行公事让他窒息。

他尝试过销售、活动策划,甚至还一度和一个朋友做过播客。播客没火,但特伦斯意识到自己有抓住听众的天赋。他喜欢对话,喜欢掌控房间里的气氛。他开始考虑从事需要谈判和公众曝光的行业。

他有朋友,但他越来越常发现,自己和其中任何一个都没有真正交心的对话。没人知道他夜里会在备忘录里写东西——零碎的想法、没发给前任的消息、脱口秀的点子。没人知道他害怕安静和孤独,所以总是让自己被人群、噪音、谈话包围。独自面对自己时,他会感到不自在。

已创建 8月31日

已更新 10月10日

已发布 10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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